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

发布者:沈健发布时间:2021-09-10浏览次数:879

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,各部门、各单位:

  根据国家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部署,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,客观、公正、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,现就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  一、调查时间及对象

  调查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。调查对象为我校全体教师和学生。

  二、具体实施

  (一)扫描“中国教育督导”微信公众号二维码(如下),选择“关注公众号”。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,点击首页底部“互动平台”菜单,选择“政府履责情况调查”,进入问卷填答。

(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)


  (二)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(教师和学生),选择相应问卷填答,也可以选择留言板,反映教育相关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。

  (三)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,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,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、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。

  (四)请全校师生积极参与调查,坚持实事求是,杜绝虚假填报,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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